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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
(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免)

◎為提供更便捷的申請方式 財政部新增簡化身份認證
(請見本頁下方申請方式)

財政部預告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將再度修正
原訂今年6月14日到期,將再延長兩年至2025年6月14日

※注意購買次日起6個月內須完成申請!!

《貨物稅條例》11條之1增訂.最高可退稅2000元
2019年6月15日起即可申請 (請看本網頁下文)

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免

---轉載須知---
近日有大量未經授權引用美第官網分享之政府補助相關文章,
整理不易,若您有需求請先與我們取得使用權再轉載,謝謝。
目前全系列整理文章僅供美第旗下富及第品牌使用。

節能家電《貨物稅條例》增訂減徵 說明整理

-補助說明-
《貨物稅條例》增訂第11條之1,在條文生效日起2年內,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,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,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(下同)2000元為限。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(下稱減徵貨物稅稅額表)規定減徵之;減徵貨物稅應由消費者申請退還;減徵貨物稅稅額表及減徵貨物稅申請期限等相關事項之辦法,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。

-實施日期-
2019年6月15日起
延長至2025年6月14日

-注意事項-
① 只有新購非二手1、2級能效的冰箱、冷暖氣機、除濕機,可提供申請退稅。

② 2019年6月14日(含)以前購買的節能家電,因法規尚未生效,不得申請退稅。
③ 必須在購買日次日起的「6個月內」進行申請,逾期不得申請退稅。
④ 頁面整理內容僅供參考,若內容有誤,依政府實際公告為主。
⑤ 商品禮券購買節能家電可申請退稅,需附上購買禮券時拿到的發票,且開據日期僅限2019年6月15日實施後,才符合退稅資格。現金禮券則不在此限。

⑥ 冷暖氣機非單指冷暖氣合一機型,單冷氣或單暖氣,只要符合能效規定都在退稅範圍內。
⑦ 申請書上填寫型號以室外機型號為準。
⑧ 若購買節能家電時,收到兩張發票(訂金/尾款),則以第2張發票為準。

 

-申請方式- 財政部 節能家電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click!

【線上申請】
① 到財政部「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」選擇消費者線上申請
② 選擇身份證明-自然人憑證/已註冊健保卡/營利事業工商憑證/組織及團體身份證明
(擇一)
※新增「
簡化身分認證
」方式,選擇後僅需線上填寫資料即可,便於沒有讀卡機的民眾線上申請,但需注意僅供直撥轉帳退稅。
③ 登錄購買證明-載明廠牌、品名、型號的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(雲端發票/電子發票證明聯免付)
④ 如附件無法上傳-列印應檢送文件申請表並貼上證明後郵寄國稅局

【紙本申請】
① 到「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」下載列印申請書,或於任一國稅局臨櫃索取專用申請書
② 身份證明-身份證影本/護照影本/居留證影本(擇一)
③ 購買證明-載明廠牌、品名、型號的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(雲端發票/電子發票證明聯免付)

④ 遞送資料-檢附身份證明及購買證明,郵寄或臨櫃任一國稅局

★ 諮詢電話: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-000-321

貨物稅減徵稅額級距示意圖

-貨物稅減徵稅額級距-

.電冰箱
容量小於200公升可退500元;

等於200或200~400公升之間可退1200元;
大於等於400公升可退2000元。

.冷暖氣機
額定冷氣能力KW數小於3.6可退1000元;
KW數大於等於3.6可退2000元。

.除濕機 (除濕能力以室溫27℃ 濕度60%為基準)
每日額定除濕能力小於9公升可退500元;
等於9公升或9~12公升之間可退900元;
大於等於12公升可退1200元。

—注意事項—

頁面整理內容僅供參考,若內容有誤,依政府實際公告為主